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41号)及《我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贵大发〔2017〕119号)第十条、第二十四条规定,学校实行弹性学制,研究生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,但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专业规定学制年限三年;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应予退学处理。
截止2023年7月1日,该生有部分学业未完成。根据规定,最长学习时限至2023年12月31日。截止2023年12月31日若仍未能完成学业,学校将根据《我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:“学业成绩未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环节、各阶段要求或者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应予退学”给予你退学处理。
经研究决定,对该2人在学信网进行学籍清退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10天:2023年11月7日—2023年11月17日。
联系人:何老师
联系电话:0851-3622792
学号 | 姓名 | 性别 | 专业 | 层次 |
2017020940 | 王治翔 | 男 | 工商管理 | 硕士研究生 |
2017020979 | 杨坤勇 | 男 | 工商管理 | 硕士研究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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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