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做好学院2025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,着力提升学院教师申报能力和研究水平,瞄准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重大战略,凝练重大科学问题,产出一批既有理论高度、又有实践深度的高水平成果,推进学院科研高质量发展,为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提供有力支撑,学院将启动2025年度国家基金培育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资格
符合申报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条件的学院在职人员,高质量申报,经专家评审后择优资助。
二、经费资助及结项要求
(一)重点项目
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。申请人须主持过国家级项目且合格以上等次结项。
结项条件:所有申请人需要完成以下任意一项要求。同时,拟申报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,还需要通过学校评审推荐方可结项。
(1)高质量完成2025年度国家基金年度项目申报,且以第一作者发表SCI(中科院三区以上)、SSCI(JCR三区以上)、CSSCI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省部级及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1篇咨政报告;(2)获得2025年度国家基金年度项目立项。
(二)一般项目
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。若获2025年度国家基金年度项目立项,追加资助经费1万元。
结项条件:高质量完成2025年度国家基金年度项目申报。其中拟申报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,需要通过学校评审推荐方可结项。
(三)学院2025年度国家基金项目年度立项项目中,未参与本次申报,或未获得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立项资助的项目,自动获得立项并结项(前期未填写申报书的,须补填申报书),资助经费2万元。
三、项目研究期限:一年,自立项之日起算。
(一)各级立项项目须高质量填写国家项目申报书,请根据拟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申报书(分别以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/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为准),并完成相应级别结项要求,视为结项。
(二)若项目未完成结项,项目负责人将被收回已拨剩余经费。
五、诚信纪律
(一)申报工作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,申请人须按照课题申报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,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取消5年申报资格;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开通报批评,列入不良科研信誉记录。
(二)获准立项后,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,履行本通知和课题申报书约定的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。
(三)申请人不得填报待发表的成果,填报的研究成果应确保在知网等知名网站能查询到。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的研究成果,属科研失信行为,一经查实,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。
六、材料报送
申请人依据申请项目类别,认真填写《cq9电子专用平台国家基金培育项目申请书》(社科版/自科版)、《汇总表》(见附件),纸质版申请书(一式3份)于12月10日前报送至管理学院学科办,电子版申请书、汇总表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lixinsha2002@163.com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李新莎 电话:18786711218